1.促進脊髓損傷者人格及合法權益之維護、個人基本資料之建立、身心障礙手冊之核發、托育、養護、生活、諮詢、體育、 音樂、在宅服務等福利服務相關事宜之規劃辦理。 2.促進脊髓損傷者之鑑定、醫療復健、早期醫療、健康保險與醫療復健輔助器具之研究發展等相關事宜之規劃及辦理。 3.促進脊髓損傷者之教育及所需經費之補助、特殊教育教材、教學、輔助器具之研究發展、特殊教育教師之檢定及本法各類專業人員之教育培育,與脊髓損傷者就學及社會教育等相關事宜之規劃及辦理。 4.促進脊髓損傷者之職業訓練及就業服務、定額進用及就業保障之執行、薪資及勞動條件之維護、就業職業種類與輔助器具之研究發展、脊髓損傷者就業基金專戶經費之管理及運用等就業相關事宜之規劃及辦理。 5.促進脊髓損傷者公共交通工具及公共停車場地優惠事宜、無障礙公共交通工具與生活通訊等相關事宜之規劃及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