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歷屆提案 -

唐氏症青年多元學習計畫|自立共學・共好共融
  • 社團法人中華民國唐氏症關愛者協會
本提案符合以下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SDGs)
本提案符合以下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SDGs)
目前累積票數
7957
  • 提案編號
  • 4671
  • 獎項組別
  • 社會福利-60萬元組
  • 提案分類
  • 身心障礙
  • 受惠對象
  • 身心障礙-其他
  • 受惠人次
  • 200
提案內容:
一、冬令營
規劃三天兩夜營隊活動,透過團體生活與多元情境任務中練習生活自理、社交互動與簡易DIY,強化「面對問題—尋找解方—落實執行」的能力,支持學員逐步邁向自立。讓學員在真實情境中培養正向的人際互動、自我決定、清楚表達與對自身行為負責的能力。同時招募並培訓約30位特殊教育相關科系大專生擔任輔導員,提供實務操作的場域與機會。

二、青年社團暨成果展演
以戲劇與肢體舞蹈為媒介,辦理約14堂課程,陪伴心智障礙青年整理自身經歷與情緒,將內在想法化為可被理解的表達。在專業老師引導與同儕支持下,透過分享、排練與演出,逐步學會情緒調適,建立自我認同與自信。期末以學員自身故事與視角發展公演主題,並共同建置舞台,由學員自我決定呈現方式與內容,展現自我價值,凝聚社會理解與支持。
提案背景:
本會服務經驗觀察到隨著唐氏症者年齡增長,照顧者除了致力使孩子獲得適切的教育、就業機會與醫療照顧外,卻鮮少有機會放手讓其學習如何自我決定或練習對自己的行為負責。若唐氏症者長期處於家中或其他相對封閉的場域,生活圈往往限於家人,容易出現不知道如何與外界互動與溝通、習慣依賴家人做決定,進而與社會形成無形隔離。長此以往,將削弱其獨立自主、自我決定、為自身行為負責以及生活的能力。

唐氏症(心智障礙)者的核心需求可分為兩項:
.學習人際互動的需求:社交技巧是社會能力的重要構成,透過強化社交技巧亦能提升整體社會能力,而社交技巧可經由學習而獲得,協助個體以語言與非語言的方式與他人互動(Matson, Wilkins,2007)。身心障礙學生與一般同儕相處時,良好的社會互動至關重要;其互動能力與個體發展、障礙類別與程度,以及既有社交技巧密切相關(周珊儀,2008;鄭立瑋,2008)。
.學習自立、自主與自決的需求:《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的核心精神是讓障礙者作為權利主體,第3條一般原則中也提到尊重固有尊嚴、包括自由作出自己選擇之個人自主及個人自立。
提案目標:
唐氏症(心智障礙)者在表達與情緒管理上或許面臨許多困難挑戰,提升社交技巧是促進社會化重要的一環,因此計畫以建構安全、可持續且可評估的練習場域,促進青年連結社群,邁向自立生活為目標設計「冬令營」與「青年社團暨成果展演」:
一、透過冬令營活動設計過夜離家與社區情境中的真實任務,豐富實際生活與團體經驗,強化生活自理、溝通協作、自我表達與自我決定能力。
二、透過青年社團提升青年自我表達,啟發青年的創造力,提升自我動作控制的能力,覺察自我狀態與情緒,辨識且能欣賞自己及他人,增進自我賦能之可能
執行時程:
預計完成進度區間 預計完成內容
2026-01-01 ~ 2026-10-31 計劃擬定、活動籌備與執行
2026-11-01 ~ 2026-11-30 成果整理與核銷
規劃費用:
預計使用規劃 預計費用
講師費-團體帶領(14堂x3時/堂x2,000元/時x1人) 84,000
講師費-協同帶領(14堂x3時/堂x1,000元/時x2人) 84,000
交通費-遊覽車(12,000元/台x2台x2趟) 48,000
住宿費(1,000元/人 x 64人含工作人員 x 2天) 128,000
保險費(13元/天x3天x64人) 2,496
餐費(三天兩夜為7餐x150元/餐x64人) 67,200
門票/活動費(300元x64人) 19,200
材料費(150元x200人) 30,000
場地租借費(11堂x3,000元 、3堂含排練及公演x13000元) 72,000
器材設備租借(公演使用燈光、音響、攝影...等) 15,000
印刷費(活動簡章、手冊、名牌、布條、海報...等) 38,000
雜支(文具用品、紙張、資料夾、郵資等) 12,104
總計 600,000
預計效益:
(一)冬令營與青年社團服務唐氏症(心智障礙)者及培訓輔導員,總觸及超過200 人次(冬令營30位學員及30位輔導員+青年社團14堂x12位學員)。
(二)增進唐氏症及心智障礙青年之自我表達與人際互動能力。
(三)結合生活情境與多元活動,強化認知、社交與生活技能,促進唐氏症及心智障礙青年持續學習與日常應用,逐步培養自立生活能力。
(四)提供特殊教育相關學系大學生與身心障礙者互動的場域,累積實務經驗並強化特教知能的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