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歷屆提案 -

老人照護 南投
山中有愛「機」會再現
  • 社團法人南投縣新媳婦關懷協會
總票數
2231
  • 提案編號
  • 2939
  • 獎項組別
  • 社會福利-10萬元組
  • 提案分類
  • 老人照護
  • 受惠對象
  • 獨居老人
  • 受惠人次
  • 1250
提案內容:
一、針對獨居訪視每個月訪視兩次。
二、也會針對獨居長者訪視以危機分級指標來增加訪視次數。
1、低危機:經評估身體健康狀況,情緒穩定,經濟暫無匱乏需持續追蹤關懷者。
2、中危機:個案或其配偶為輕、中度失能、經濟獲得支持暫無匱乏,評估無急迫性需求,但需列入定期關懷追蹤訪視,經評估個案狀況需提供連結資源支持。
3、高危機:個案或其配偶為中、重度失能,經濟困頓或匱乏,家庭支持系統薄弱且有涉及老人保護相關規定,如疏忽、虐待、遺棄..等情事,非即時矯正或提供相關扶助恐有生命、身體、健康或自由等之虞。
提案背景:
台灣人口結構快速老化。國家發展委員會推估:2018年:老人比例超過14%,台灣邁入高齡國家,2026年:老人比例超過20%,晉升超高齡國家,屆時每5個人就有1位老人。由於我國人口老化快速,老年人口的照顧需求逐年增加,其中失能,有輕、中、重度之分!輕度:佔所有失能老人的3成中重度:分別佔10∼15%當身心功能開始喪失,若沒有外在的生活支持、協助及相關的醫護服務,對於長期照顧的需求只會愈來愈強烈。無可避免的照顧責任,直接衝擊一個家庭的經濟和時間分配。(健康雜誌,2018)
1、服務區域:集集鎮
2、服務對象:設籍本轄區且實際居住並年滿六十五歲以上列冊獨居老人。
3、前述所稱「獨居」係指具下列情形之一者:
(一)年滿六十五歲以上單身獨居老人。
(二)一戶二人以上老人,且其中一人缺乏生活自理能力者。
(三)與子女同戶籍,但子女未經常性同住(連續達三天以上獨居之事實者。
(四)與子女同住,但子女缺乏生活自理能力。
提案目標:
為結合政府與民間力量,發揮長期照顧預防功能,由長期照顧服務單位分區,辦理獨居老人加強關懷訪視服務,以提供獨居老人可近性、急迫及完整性的服務內容,包含電話問安、關懷訪視、健康促進、極端氣候關懷、通報轉介機制及連結社會福利資源等服務。
執行時程:
預計完成進度區間 預計完成內容
2021-01-01 ~ 2021-01-31 廠商招標,添購獨老訪視機車
2021-02-01 ~ 2021-11-30 開始獨老訪視,每月至少訪視2次。會針對獨老案主危機分級指標增加訪視次數。
規劃費用:
預計使用規劃 預計費用
機車維修費/11個月/10000 10,000
交通車(機車)及保險費、竊盜險/1台/90000(訪視機車) 90,000
印刷費/11個月/3000元(衛教單、紀錄單)
電話費/11個月/5000元(聯絡個案電話費)(自籌款)
8,000
總計:108,000
預計效益:
預估109年度服務區域:集集鎮全區服務人數與人次,以下為預估服務人數、人次;屆時將以實際服務人數與人次適時調整。
110年/人數240人/面訪(人次)650人次/電訪(人次)600人次/總人次12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