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團體、組織及個人(以下合稱「提案者」)之資格限制、提案規範及審查,詳細各領域活動辦法請點選「檔案下載」。
後各領域之最終入選名額,分別說明如下:
社會福利領域
社會福利領域之公益基(獎)金主要由「台新銀行公益慈善基金會」、「王月蘭慈善基金會」、「龍山寺」共同提供,創新服務獎之公益資源由「众社會企業」提供,組別及名額如下:
組別 |
公益基(獎)金(新臺幣)/ 公益資源 |
名額 |
50萬元組 |
50萬元 |
12名 |
25萬元組 |
25萬元 |
20名 |
10萬元組 |
10萬元 |
40名 |
評審特別獎 |
獲獎名額及獲獎公益基(獎)金不等 |
獲獎名額及獲獎公益基(獎)金不等,評選結果得為從缺。 |
創新服務獎 |
1.. 創新服務導入實證獎金 20萬元 2.由此獎項評選單位提供獲獎者程式設計與科技服務方案技術支援 |
獲獎名額及獲獎公益基(獎)金不等 由众社會企業提供獎項並進行評選分配,評選結果得為從缺。 |
文化教育領域
文化教育領域之公益基(獎)金由「研華文教基金會」提供,組別及名額如下:
組別 |
公益基(獎)金(新臺幣) |
名額 |
研華文教公益獎 |
15萬元 |
10名 |
評審特別獎 |
獲獎名額及獲獎公益基(獎)金不等 |
獲獎名額及獲獎公益基(獎)金不等,評選結果得為從缺。 |
數位學習領域
數位學習領域之公益基(獎)金由「中華電信基金會」提供,組別及名額如下:
組別 |
公益基(獎)金(新臺幣) |
名額 |
數位學習獎 |
15萬元 |
3名 |
社會企業領域
社福社企項目之公益基(獎)金由「台灣尤努斯基金會」提供,組別及名額如下:
組別 |
公益基(獎)金(新臺幣) |
名額 |
尤努斯社企獎 |
15萬元 |
2名 |
評審特別獎 |
獲獎名額及獲獎公益基(獎)金不等 |
獲獎名額及獲獎公益基(獎)金不等,評選結果得為從缺。 |
復能自立領域
復能自立領域之公益基(獎)金由「中華民國老人福祉協會」提供,組別及名額如下:
組別 |
公益基(獎)金(新臺幣) |
名額 |
老人福祉獎 |
20萬元 |
2名 |
評審特別獎 |
獲獎名額及獲獎公益基(獎)金不等 |
獲獎名額及獲獎公益基(獎)金不等,評選結果得為從缺。 |
公益傳播領域
公益傳播領域之公益基(獎)金由「國立中央大學公益傳播中心」提供,組別及名額如下:
組別 |
公益基(獎)金(新臺幣) |
名額 |
影響力傳播獎 |
2萬元 |
5名 |
*其餘請詳閱各領域提案辦法
提案者應依本活動辦法及各領域提案辦法之規定進行提案。且同一屆活動中,每位提案者限提一案,須於各領域提案辦法所訂報名提案期間內網路報名,包含「愛的力量提案」及「書面文件上傳」(視各領域要求之方式),方為完成報名。
為使更多團體有獲得公益基(獎)金/公益資源的機會,「您的一票,決定愛的力量」提案報名限制如下:
各團體/個人不限參加領域,最多累計獲得5次(含)公益基(獎)金或資源為本活動參加次數之上限(自2010年第一屆活動起算,且獲得之公益基(獎)金或資源次數係合併累積計算)。
範例說明:
OO社福團體分別於2010年第1屆、2012年第3屆、2014年第5屆、2016年第7屆及2020年第11屆皆入選「您的一票,決定愛的力量」活動,並且獲得公益基(獎)金或資源,則自2022年第13屆起,OO社福團體即不具參加「您的一票,決定愛的力量」資格,爾後亦同。
曾經參加「數位學習領域」並獲選者,自獲獎當年度算起兩年(含)內(兩屆內)不得再參加「數位學習領域」項目,但不影響參與其他領域之權利。
應依本條以及各領域提案辦法如下
📥 活動辦法總則
📥 社會福利領域提案辦法
📥 社會福利領域 創新服務獎提案辦法
📥 文化教育領域提案辦法
📥 數位學習領域提案辦法
📥 社會企業領域 社福社企提案辦法
📥 復能自立領域提案辦法
📥 公益傳播領域提案辦法